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指导意见(试行)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0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  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教  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  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要求,创新普  通高中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我区普通高中育人方  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结合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对普通高中推进选课走班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统筹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和高考综合改革,落实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科学有效的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有序推进走班教学,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贴近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充分反映学生成长需要,保障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利,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

(二)规范组织实施。逐步建立健全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充分考虑选课走班所需办学条件、师资、生源、课程特色等情况,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做好教育教学资源的统筹配置,为选课走班教学提供基础保障,努力为学生提供多种科目组合的选择。

(三)统筹协调推进。科学安排学校课程,加强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教学,规范选修课程教学,选课走班与新课程实施、新教材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等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与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有机衔接,统筹实施。

(四)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本校教学资源,合理设计选课走班方案,推动教学管理模式改革,探索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管理模式,切实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扎实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课程管理

1.做好课程规划。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自治区课程实施方案统筹设计高中三年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每学期、每学年课程安排,落实学分要求,落实周课时数;课程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学校师资、课程资源和其他教育教学资源;在教学安排上注重课程之间、年级之间的均衡和学科修习的衔接连贯。

2.强化课程建设。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充分挖掘和利用课程资源,建立健全具有学校特色、多样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充分满足多层次、不同特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3.规范课程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高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学校选修课程开展选课走班,高二年级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随意压缩必修课程教学时间,严禁随意调整、降低课程结业和高中毕业学分标准,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确保课程实施质量。

(二)加强选课指导

1.保障学生选课权利。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选课权利,积极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科,引导学生有序选择,不得强制代替学生或违背学生意愿确定选考科目,也尽量避免出现严重的偏科现象。原则上高一学年结束、必修课程完结后,实施选考科目选课走班教学。

2.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各校要在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要在充分进行学情调研与模拟选课基础上,编制学生选课指南,加强选课指导,完善选课流程。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在教师和家长指导下,充分认识自己的志向、兴趣、特长、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充分了解高校专业设置和录取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减少选课的盲目性和功利性。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三)改进教学组织形式

1.改变单一行政班教学组织模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普通高中学校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建立并推行适合校情的选课走班教学模式,做好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走班教学,均衡合理配置师资,鼓励有条件学校实行分类、分层选课的模式开展走班教学。实行行政班和教学班双轨管理,优化管理流程,保障选课走班教学模式顺利推行。

2.加强教学班动态管理。结合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完善行政班常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班主任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行政班注重集体、合作交流、统一规范的传统优势。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班级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明确在走班教学模式下学科教师的育人职责,加强教学班课堂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班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学生组织,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

3.建立导师制。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改革教师管理办法,为每一位学生配备成长导师。成长导师负责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心理上疏导和生活上指导等工作,全程、全面关注学生的个性特征、学科成绩、学习兴趣、认知水平和学习潜力等,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等选择学习内容、发展个性。

(四)规范教学管理

1.统筹教学组织。各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健全教学工作管理制度,明确校内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流程,建立适应走班教学新常态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科学安排教学进度,避免出现“前紧后松”、压缩学习课时、抢赶教学进度等现象,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2.完善教学评价。各校要积极探索学科学业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并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重的评价管理机制。认真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认定,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可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走班教学质量监测研究,探索走班教学质量监测的科学方法和对教师评价的多元体

系,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3.深化教学教研。围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教研常规要求,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抓实专题研讨和集体备课。加强区域内学校间的教研交流协作,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革探索。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教师调配、学生选课、班级编排、课表编制、学生管理、学生评价、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统筹管理,健全运行管理机制,提高选课走班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 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推进。各校要切实加强对选课走班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选课走班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推动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选课走班规范有序、科学有效运行,稳步有序地推进选课走班工作。

(二)优化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各地要积极调整普通高中布局,完善学校建设规划,优化校舍功能,扩充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要完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要配置保障选课走班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配套设施,各校要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和学校周边社会公共资源开展走班教学,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三)调整政策,强化师资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需求测算情况,切实加大师资保障力度。通过动态管理、结构调整、县域统筹等措施,确保师资力量满足新课程实施和高考改革需要。要落实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加快建立适应选课走班需要的师资配备机制,为学校配齐配足学科教师,满足实际教育教学需求。

(四)营造氛围,开展宣传培训。各地各校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新高考实施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和解读选课走班教学,提高教师、学生、家长  对选课走班教学的认识,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理解与支持。

(五)狠抓落实,加强督导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区域内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工作考评办法,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校要认真落实我区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实施方案,按照学校选课走班教学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有效推进选课走班教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