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飞行器、航空动力装置及机载设备设计、制造、试验、支援的工程技术人员。
包括下列职业:
飞行器设计工程技术人员、飞行器制造工程技术人员、航空动力装置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航空动力装置制造工程技术人员、航空产品试验与飞行试验工程技术人员、航空产品适航工程技术人员、航空产品支援工程技术人员、机载设备设计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一)飞行器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飞行器预先研究、项目论证、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生产定型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进行飞行器预先研究;
2.进行飞行器总体设计与试验、构型管理;
3.进行飞行器气动力设计与试验验证;
4.进行飞行器结构、结构完整性设计与试验验证;
5.进行飞行器机电、航电、飞控和武器等系统的综合设计与试验验证;
6.进行飞行器机载软件的开发设计、验证与管理;
7.进行飞行器安全性、可靠性、维护性、测试性、保障性、环境适应性及经济性的综合设计、试验与验证;
8.提供产品生产、试飞和使用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
9.编制、应用飞行器设计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飞行器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飞行器制造工艺和装备设计、 试验、 检验检测并指导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设计飞行器可制造性工艺;
2.制订飞行器制造工艺总方案;
3.设计飞行器制造工艺和装配工艺;
4.进行飞行器制造过程中工艺技术支持和适应性调整;
5. 进行飞行器制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和应用;
6.进行飞行器研制、试制和生产用工艺装备设计并指导生产;
7.进行飞行器工艺规划和技术改造;
8.研究与制订飞行器工艺标准;
9.研究与推广飞行器检验检测技术。
(三)航空动力装置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航空动力装置及衍生产品预先研究、项目论证、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生产定型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进行航空动力装置发展规划和预先研究;
2.进行航空动力装置及衍生产品总体设计与试验、构型管理;
3.进行部件、系统的设计与试验验证;
4.进行结构完整性设计和试验验证;
5.进行零部件和整机生产的技术支持及交付后使用技术保障;
6.进行整机研制及符合性验证;
7.编制、应用航空动力装置及衍生产品标准和规范。
(四)航空动力 装 置 制 造 工 程 技 术人员
从事航空动力装置及衍生产品制造工艺和装备设计、试验、检验检测并指导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进行航空动力装置制造工艺设计;
2.制订航空动力装置制造工艺方案;
3.编制、修订航空动力装置制造工艺技术文件;
4.进行航空动力装置制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和应用;
5.进行航空动力装置工艺装备设计,并指导生产;
6.设计非标准设备;
7.编制、应用航空动力装置制造标准和规范。
(五)航空产品试验与飞行试验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航空产品、装备系统的整机及部件试验、验证及试验机改装、试验设备研制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进行地面试验、高空模拟试验和飞行试验方案设计;
2.研制试验专用设施、保障设备、测控设备及系统;
3.出 具 被 试 产 品 的 试 验 结 论 或 鉴 定意见;
4.指导培训试飞员;
5.进行被试航空产品的维修保障技术研究和维修保障;
6.进行试验安全管理、组织与保障;
7.进行航空产品交付使用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8.进行试验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研究和验证;
9.编 制、应 用 航 空 产 品 试 验 标 准 和规范;
10.进行航空产品测试方案设计;
11.进行被试航空产品测试加装、 改装的方案设计与实施;
12.研制飞行验证平台;
13.实施与监控试验。
(六)航空产品适航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航空产品适航符合性设计与验证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制订、改进航空产品和服务的设计保证系统;
2.提出等效安全及豁免项目,明确型号研制过程中的适航要求;
3.制 订 适 航 符 合 性 验 证 工 作 程 序 和标准;
4.监督管理型号研制设计准则、规范和技术方案;
5.制订和提交适航符合性验证计划,组织适航符合性验证活动,评审和提交适航符合性验证文件和数据;
6.协调实施工程适航审定和制造符合性检查等;
7.组织跟踪航空产品运营情况,改进航空产品安全性,颁发服务通告;
8. 编 制、应 用 航 空 产 品 适 航 标 准 和规范。
(七) 航空产品支援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航空产品支援设备研制、运行监控、维修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进行航空产品飞行员、维护人员相关机型知识及特殊技术培训;
2.设计航空产品的正常与非正常应急操作 程 序,进 行 复 杂 环 境 下 使 用 研 究 并示范;
3.分析、预测航空产品的备件需求;
4.分析、设计航空产品维修任务、程序,制订金属及复合材料修理方案,研制地面支援设备;
5.编制航空产品飞行运行、维修操作实施指南与规范;
6.集成航空产品飞行运行、维修工程数据, 研制支持航空运行的数字化产品;
7.收集、分析航空产品使用期内机队的可靠性、故障维修和修理信息;
8.监控航空产品运行状态,分析航空产品失效机理变化趋势。
(八)机载设备 设 计 制 造 工 程 技 术人员
从事机载设备功能系统和部件的预先研究、方案论证、设计、试验并指导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进行系统、部件预先研究、需求分析、指标论证、设计、试验、试制、定型和符合性验证;
2.进行系统、部件与飞行器及其他系统的协调设计;
3.进行系统、部件的应用软件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验证与确认;
4.进行系统、部件的集成、性能评估并指导制造;
5.进行系统、部件地面测试保障设备的研制、试验;
6.编制、应用系统、部件设计、试验、验证与确认的标准和规范;
7.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器件的试验和应用;
8.进行部件、组件与模块的设计、集成、调试;
9.提供系统、部件售后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