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采矿、选矿与矿物加工生产工艺开发、设计并指导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包括下列职业: 矿 井 建 设 工 程 技 术人员、采矿工程技术人员、矿山 通风工程技术人员、选矿与矿物加工工程技术人员、矿山环保复垦工程技术人员
一、矿井建设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矿井井筒设计、采区初步设计编制与审查, 进行井筒、硐室、巷道等矿井工程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井工矿矿区地质构造、矿床、矿物的分布和赋存状况;
2.编制矿井、采区初步设计, 审查设计;
3.制订井筒建设、巷道掘进使用的装备安全技术措施, 制订并落实矿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健康保护措施;
4.编制并落实开拓作业规程, 指导施工人员作业, 并进行质量控制;
5.组织井筒、硐室、主要水平巷道等矿建工程项目施工及工程管理;
6.组织编制近期开拓工程衔接安排,超前分析开拓煤量及区域衔接情况, 调整开拓工程施工计划;
7.排查开拓区域的安全隐患, 参与开拓重大事故的抢救及事故分析;
8.组织指导开拓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和技术攻关。
二、采矿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采矿生产工艺开发、设计, 进行采矿生产、技术指导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地质构造、矿床、矿物情况;
2.研究露天、井下采矿生产工艺方法、开拓布置方式;
3.研究提高产量、资源利用的方法;
4.设计矿区开采规划、开拓方式、采矿生产工艺和装备、生产布局及生产系统;
5.制订采掘技术指标;
6.根据地质、矿床、作业面情况, 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
7.进行矿山生产组织、调度;
8.制订矿井疏干排水与防洪计划, 制订矿山边坡防滑移措施;
9.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 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10.制订维护、保养、修理作业面、巷道的方法;
11.研究与制订采矿机械化的技术方案与开采工艺;
12.设计矿井安全系统, 制订安全作业规程及预防事故措施。
三、矿山通风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矿山通风、防尘、防火、瓦斯防治、防突、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矿山救护技术研究、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煤矿瓦斯赋存状况、煤层自然发火机理、矿尘燃烧爆炸机理;
2.研究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煤层自然发火防治、防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矿山救护的技术、工艺、方法;
3.制订通风、防尘、防火、瓦斯防治、防突、安全监测监控技术指标;
4.制订通风、防突、防尘、防火、瓦斯防治、安全监测监控岗位操作规程和工作面生产作业规程;
5.设计矿山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火系统、瓦斯治理系统、监测监控系统;
6.调整风量, 改造通风设施, 预测矿井需风量;
7.进行井下人员业务知识、安全知识培训。
四、选矿与矿物加工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原煤等矿物精选生产工艺研究、设计, 进行选矿生产及技术培训、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开发选矿技术, 研制新的选矿工艺方法;
2.研究使用重选、浮选、磁选等生产工艺方法, 对矿物进行精选;
3.研究提高选矿精度和回收有用矿物的方法;
4.设计洗煤、选矿的生产工艺和生产布局;
5.制订精煤指标、产品结构、精煤回收率等选矿技术指标;
6.根据原矿变化情况, 调整选矿操作方法、技术规程和生产工艺;
7.制订选矿药剂等介质的配制方法;
8.分析处理选矿生产技术问题, 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9.研究矿物的综合利用。
五、矿山环保复垦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矿山环境保护、矿区生态恢复工程设计、施工组织、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应用矿区环境保护管理与技术;
2.监测、监察矿区环境;
3.制订矿区环保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应急预案;
4.编制矿山污染物治理计划和减排规划;
5.使用、管理及监测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及危化品;
6.编制并组织实施矿山排弃到位区域和矿井沉降区域填埋与复垦方案。